>>石油化工廢氣特點
1、易燃、易爆氣體較多。
如低沸點的酮、醛、易聚合的不飽和烴等,大量易燃、易爆氣體如不采取適當措施,容易引起火災、爆炸事故,危害極大。
2、排放物大多都有刺激性或腐蝕性。
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氯氣、氟化氫等氣體都有刺激性或腐蝕性,尤其以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,二氧化硫氣體直接損害人體健康,腐蝕金屬、建筑物和雕塑的表面,還易氧化成硫酸鹽降落到地面,污染土壤、森林、河流、湖泊。
3、廢氣中浮游粒子種類多、危害大。
化工生產排除的浮游粒子包括粉塵、煙氣、酸霧等,種類繁多,對環境的危害較大。特別當浮游粒子與有害氣體同時存在時能產生協同作用,對人的危害更為嚴重。
石油化工廠產生的廢氣通常三類:
(1)含硫的化合物,如硫化氫、硫醇類、二甲基硫、硫醚類及含硫的雜環化合物等;
(2)含氮的化合物,如氨、胺類、腈類、硝基化合物及含氮雜環化合物等;
(3)碳、氫或碳、氫、氧組成的化合物(低級醇、醛、脂肪酸等)。
其中對人體影響較大的八大惡臭物質是:硫化氫、氨、三甲胺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硫化碳、苯乙烯、二甲二硫。而我們通常所指的惡臭氣體,是指在空氣中擴散帶有惡臭的氣體。
>>排放標準
廢氣排放標準,參照《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》(GB37822-2019)、《山東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》(DB37-2801)規定,廢氣排放標準如下表:
>>方案定制依據
(1)業主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資料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環境空氣質量標準(GB3095-2012)
(5)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
(6)《國家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計劃》
(7)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》DB13/2322-2016
>>廢氣系統設計
低濃度廢氣工藝路線擬定采用“催化燃燒+活性炭吸附脫附+風機”來進行有效的廢氣處理,高濃度廢氣宜采用 RTO 蓄熱燃燒的工藝處理。
工藝設備圖如下:
催化燃燒+活性炭吸附脫附+風機
>>流程簡介
(1)廢氣經預處理除去粉塵、顆粒狀物質后,送入活性炭吸附器,當活性炭吸附器Ⅰ接近飽和時,首先將處理氣體自動切換到活性炭吸附器Ⅱ(活性炭吸附器Ⅰ停止吸附操作),然后用熱氣流對活性炭吸附器Ⅰ進行解吸脫附,將有機物從活性炭上脫附下來。在脫附過程中,有機廢氣已被濃縮,濃度較原來提高幾十倍,達2000ppm以上,濃縮廢氣送到催化分解裝置,最后被成為CO2與H2O排出。
(2)完成解吸脫附以后活性炭吸附器Ⅰ進入待用狀態,待活性炭吸附器Ⅱ接近飽和時,系統再自動切換回來,同時對活性炭吸附器Ⅱ進行解吸脫附,如此循環工作。
(3)當有機廢氣的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,催化床內可維持自燃,不用外加熱。該方案不僅大大節省了能量的消耗,而且由于催化分解器的處理能力僅需原廢氣處理量的1/10,所以同時也降低了設備投資。本方案既適合于連續工作,也適合于間斷工作。
RTO蓄熱燃燒工藝路線圖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