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>食品廢氣特點
食品行業所產生的廢氣往往是水汽和異味,有些環節會有一定溫度。食品工廠所產生廢水:固體雜質較高;有機物質含量較高;BOD、COD值較高;易腐敗,一般無毒性。
主要成分:
食品加工廠的廢氣主要成分有甲基丙烯酸甲酯、乙酸乙酯、乙酰乙酸乙酯、醛類、氨、三甲胺、硫化氫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甲二硫等;這些廢氣會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會造成嚴重危害,輕者使人感到不適、出現頭痛、頭昏、惡心、嘔吐、食欲不振和精神不集中等癥狀,重則對人的呼吸系統、循環系統、消化系統和生殖系統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,其中芳香族化合物如苯、甲苯、苯乙烯等還能使人體產生畸變、癌變。所以食品廠的廢氣處理異常重要。
>>排放標準
廢氣排放標準,參照《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》(GB37822-2019)、《山東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》(DB37-2801)規定,廢氣排放標準如下表:
>>方案定制依據
(1)業主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資料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環境空氣質量標準(GB3095-2012)
(5)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
(6)《國家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計劃》
(7)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》DB13/2322-2016
>>廢氣系統設計
本方案工藝路線擬定采用“催化燃燒+除塵+除味+酸堿洗”來進行有效的廢氣處理。工藝設備圖如下:
酸堿洗+除塵+除味
>>流程簡介
(1)廢氣經預處理除去粉塵、顆粒狀物質后,送入活性炭吸附器,當活性炭吸附器Ⅰ接近飽和時,首先將處理氣體自動切換到活性炭吸附器Ⅱ(活性炭吸附器Ⅰ停止吸附操作),然后用熱氣流對活性炭吸附器Ⅰ進行解吸脫附,將有機物從活性炭上脫附下來。在脫附過程中,有機廢氣已被濃縮,濃度較原來提高幾十倍,達2000ppm以上,濃縮廢氣送到催化分解裝置,最后被成為CO2與H2O排出。
(2)完成解吸脫附以后活性炭吸附器Ⅰ進入待用狀態,待活性炭吸附器Ⅱ接近飽和時,系統再自動切換回來,同時對活性炭吸附器Ⅱ進行解吸脫附,如此循環工作。
(3)當有機廢氣的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,催化床內可維持自燃,不用外加熱。該方案不僅大大節省了能量的消耗,而且由于催化分解器的處理能力僅需原廢氣處理量的1/10,所以同時也降低了設備投資。本方案既適合于連續工作,也適合于間斷工作。